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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先來寫演唱會心得的,但覺得實在太不公平、太鬱悶了,決定先來說這件事。
在2/10公佈得獎名單後,我沒有得獎,抽獎活動本來就是運氣問題,看到自己沒中,雖然有些難過但那也就算了~
殊不知點開得獎名單的貼文留言才發現這個抽獎活動是這麼的不公平...怎麼說呢?
首先有網友最先發現"抽獎人數跟活動留言分享人數"不符!
然後就有人說可能有人留言留在另一篇,主辦把另一篇文的人也加了進去...(?)
好的這個先不說,然後又有人說"得獎者沒公開分享"怎麼可以得獎!
是啊!當初活動規則說要"公開分享",照理說任何人點進去得獎者的臉書,只要是"公開分享"都可以看到內容~
但有的得獎者說他得獎了,我們卻看不到他當初"公開分享"的活動貼文...
然後我自己發現了得獎者說他得獎了~自己貼了當初參與活動的圖片...根本也不符合!
當初活動規則寫說「附上實體票卷/購票成功頁面神話/橘子相關物品的合照」,他貼的照片只有"票券"~
上面那句話"與"不就是"和"的意思?票券必須要跟神話物品合照(沒有神話物品的就用橘子)...不是嗎?
後來我花了一些時間,把關於抽獎活動的貼文看個仔細、把得獎者名單所有活動規則比對一次...發現...
得獎名單56名中,真正符合資格的只有19個!!!
然後完全符合資格的19個裡面有一個是同名字...(希望我沒數錯跟看錯)剩下的也有兩個名字是有重複的。
裡面的得獎者有的是沒有公開分享貼文、有的是沒按主辦單位粉絲團讚(只要沒看到就算入)、分享錯誤的活動貼文票券照片不符
最讓人生氣的是有些得獎者當初沒在截止時間2/4 23:59前公開分享貼文,看到得獎後才公開分享!!!!!!!
當然這些不公平事項我也發送訊息給主辦單位,請他們正視這個問題,但他們訊息卻已讀不回。
完全不理我~是想放給它爛就是了...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有沒有要正視這個問題...
從2/10公佈到今天2/16我打這篇文章,他們沒有任何回覆。核對這些得獎名單根本就不用花到5天的時間...
所以決定上來打這篇文!

活動貼文.jpg

這是當初的活動貼文...而且正確的活動貼文!!(截圖截的有點糟,加減看...)
怎麼說,請看黑色字第三行,他寫的是"抽獎活動公告"!"抽獎活動公告"!"抽獎活動公告"!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然後活動規則是這樣:

活動規則.JPG

重點我都畫出來了~票券明明就是要跟神話物品或者是橘子合照!!還要公開分享貼文!!
然後有個疑問的點是主辦說"留言依序編號",我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編號是多少啊!!!
同名同姓的怎麼知道是自己得獎?

然後這一篇貼文...

另一篇公告.JPG

很多人把活動規則的留言留在這一篇...然後主辦還把在這一篇留言的人也加進去抽獎。
這根本就違反活動規則!!!怎麼說?請仔細看我標出的話~這一篇是"抽獎活動預告"!"預告"!"預告"!
然後發這篇貼文的時間是1/5活動開跑時間是1/9,所以應該要以1/9的為準。
而且當初活動這一篇文並沒有置頂!!如果兩篇文都有留言的不就等於他的抽獎機會比別人多一倍?這樣超級不公平啊!

再來這張圖片是有些得獎人當初沒公開分享,知道自己得獎了才公開分享!
看看他們分享的時間!都過了2/4 23:59分!!(這張截圖是我在2/15下午截的)

下載.jpg

然後有網友說再怎麼吵也沒用,因為主辦有"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是啊~活動是你們辦的,但是你們自己也說了"解釋辦理"...可是你們並沒有發佈公告!

注意事項.JPG

說了這麼多,不曉得他們有沒有仔細審核這些得獎者才把獎品送出去,因為他們一直都不回應。
雖然很感謝主辦單位能有這些福利,但這些獎品也是偶巴們花時間簽名的物品!
只是希望這些獎品是給真正遵守活動規則的粉絲~
這種感覺就像你參加徵文比賽好了,不管你有沒有得獎或者你是第二名,不是都會想去看看第一名的作品是寫了什麼?
為什麼會得獎?結果第一名的得獎作品根本非自創而是抄襲別人!發現這個不生氣嗎?不會想向主辦單位抗議嗎??

這篇文章打了這麼久,只是希望主辦單位能正視這些問題!!
如果主辦單位願意正視這個問題發了公告,那我會移除這篇文章。

感謝願意把這篇文章看完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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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這麼久~主辦單位依舊沒有回應。
看到當初有人說演唱會視線不良說要去消保會投訴~
對於這個消保會不知有沒有受理...看了老半天一頭霧水...
到底該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投訴,還是"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
然後看到有人其他消費投訴經驗~寫了申訴單會請雙方出面來做協調...= =
出來做和解的樣子...真的是好麻煩~
不能去申訴後政府單位出面要求限期改善嗎?如果不改善就對公司罰款這樣?
然後看到"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有留言可以做詢問,於是問了關於這件事。
看了回覆整個無言...只能說對於這件事完全投訴無門...頓時覺得悲哀...(是我太笨嗎?)
回覆是這樣的:

擷取.JPG

"您沒有實質權益受損,要申訴什麼?"
我沒有實質權益受損?可是我覺得我的抽獎機會資格被剝奪了啊!!!
"若感覺不公平,有證據,可向文化部舉發!"
去了文化部網頁看了看,文化部能申訴的好像只有針對表演跟展覽的= =

唉!!只是想要"公平、公正"怎麼這麼難?
頓時覺得"公平、公正"這個詞一點用都沒!!!!根本是個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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